
1.甲乙双方签订本参展合同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次参展50%定金或者全款(合同在收到全款项后正式生效,否则原定展位不予保留)。
参展商手册在开展前一到二个月提供(如未收到,请来电咨询)。
2、如甲方未按时付款的,乙方通知甲方7个工作日内拒付的,乙方有权将展位自行安排处理,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。
3、签订合同日起,甲方须向乙方付款展位费,7个工作日内支付展位费50%定金或者全款。
4、因展会展位整体需要协调的,乙方保留最终与甲方协商调整展位的权利,甲方应积极配合。
5、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直接或间接的原因,致使展会被取消、暂停、延期,乙方将不对甲方承担任何责任。
6、乙方有义务对展会采取安全预防措施,乙方对于甲方展品在运输过程中、展会开放时间内发生被窃、损失或损坏等有义务协助调查,但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7、甲方无故退展、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,甲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乙方不予退还,剩余的尾款甲方无条件在开展前付清。
8、如甲方与第三方公司在展期内发生法律争议,乙方将配合甲方协助调查,但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9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至展会结束之日止。注:传真、扫描件有效。
如甲方在开展时实际展出的展品不是乙方展会展品范围的,乙方有权将甲方展品及人员请出展场、关闭甲方展位,甲方所付的所有费用乙方及相关第三方将不予退还,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。